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,同意新沂市北沟街道北沟村、塔山村集体土地2.7603公顷(其中耕地2.5017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0519公顷、建设用地0.1341公顷、未利用地0.0726公顷)转用和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(苏政地C〔2025〕024号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
新沂市2025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
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。
三、被征地村及面积
特此公告。
新沂市人民政府
2025年8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