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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市人民政府
征收土地方案公告
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,同意新沂市墨河街道马场村、倪墩村集体土地8.832公顷:
其中耕地7.6527公顷
其他农用地0.6434公顷
建设用地0.1563公顷
未利用地0.3796公顷
转用和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(苏政地〔2023〕297号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,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
新沂开发区新港大道(科创大道-上海南路)市政工程建设用地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
具体位置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。
三、被征地村及面积
被征地村 | 面积(公顷) | 其中耕地(公顷) |
墨河街道马场村 | 2.8048 | 2.5573 |
墨河街道倪墩村 | 6.0272 | 5.0954 |
合计 | 8.832 | 7.6527 |
特此公告。
新沂市人民政府
2023年9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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▌来源:网络综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