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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沂市禁毒委通告:严厉打击!请立即举报!

转载 薛源2023/03/29 14:58:32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微信公众号 作者:钟吾网 184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屡禁不止!

每年春天总能在村庄的角落里面发现一小片

形似虞美人的植物开放

还有很多人痴迷

所谓的“调料”

新沂市禁毒委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种植 

 毒品原植物罂粟的告知书 



为加强禁种铲毒工作,及时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(俗称“大烟”)毒品原植物,坚决遏制、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等法律法规,特告知如下 :
一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(包括播种、插苗、移栽、施肥、灌溉、除草、收获等一系列行为)。
二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。
三、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的或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的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种子,公安机关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治安处罚;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一条、第三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;对非法种植的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。
四、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的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。
五、对积极检举揭发、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(大烟)毒品原植物的,市禁毒委将给予一定奖励,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。
举报电话:110、0516-88843170,举报短信:15996903350,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“新沂公安微警务”进行留言举报。
特此告知!

新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
2023年3月28日


罂粟


罂粟幼苗


如果发现身边有人种植毒品原植物
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

让“罪恶之花”无处绽放!

来源:新沂公安微警务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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