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沂市2021-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
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组团Ⅲ片区
(CP320381-2021-01-04)调整方案
(征求意见稿)
为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,规范征地程序,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(试行)》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苏自然资函〔2021〕15号)《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(徐政发〔2020〕37号)》《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》(徐政规〔2019〕1号)《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》(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)等政策规定,新沂市人民政府委托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《新沂市2021-0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组团Ⅲ片区(CP320381-2021-01-04)调整方案》。
一、片区基本情况
本方案共1个片区,涉及墨河街道。片区范围总面积为205.9038公顷(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)。具体用地情况详见表1。

二、实施计划
(一)拟安排项目情况。本方案拟安排开发项目20个。
(二)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。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,配套建设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类项目,计划在2023至2024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。
三、规划符合情况
(一)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。本方案符合新沂市现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,拟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开发时序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。
(二)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情况。本方案符合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,成片开发范围均位于“三区三线”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,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。
(三)公益性用地比例。根据用途分区和建设项目安排,开发片区总面积205.9038公顷,其中公益性用地82.5275公顷,占总用地面积40.08%。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%,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。

四、效益评价
(一)经济效益。土地成片开发将通过土地征收、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,为城市建设储备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,为新沂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、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。
(二)社会效益。本方案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会对社会、经济、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,对土地利用、分配公平、环境改善、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。通过本方案成片开发的实施,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、统一配套、统一开发、统一建设、统一管理,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。
(三)生态效益。成片开发范围内,规划生态绿化用地规模明显增加,将显著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,有效恢复生态绿化功能,改变城市环境,在减少水域污染、保持水土、涵养水源、降低噪音等诸方面发挥显著作用,使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,实现人与自然、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、可持续发展。
五、征地农民利益保障
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,规范征地补偿程序,将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》(苏政发〔2021〕87号)、《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徐政发〔2020〕37号)、《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》(徐政规〔2019〕1号)、《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》(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)等文件开展后期工作,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。
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组团Ⅲ片区
方案成片开发片区范围位于墨河街道神井村、琅墩村、倪墩村。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05.9038公顷(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)。


(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