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速城北新区建设
改善区域交通环境
新沂市钟吾街道大刘庄社区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
正式启动
临沭北路(工农路至新北路段)道路红线内
住户搬迁安置工作
为加快城北新区开发建设,改善居民出行条件,经研究决定启动临沭北路道路改造地块搬迁安置工作。依据有关文件精神,特制定搬迁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搬迁范围:临沭北路(工农路—新北路)道路红线内住户。
二、搬迁实施依据:
徐政规 [2023]11号《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徐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》、新政规[2017]8号《新沂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》等文件。
三、被搬迁人:
临沭北路(工农路—新北路)道路红线内住户。
四、搬迁实施单位:
钟吾街道大刘庄社区委员会。
五、搬迁补偿签约及搬迁期限:
自该地块搬迁决定公告之日起20日内。
六、补偿方式:
实行产权置换、货币补偿两种方式。
(一)货币补偿:
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合法面积按楼房2780元/㎡、平房2680元/㎡、瓦房2530元/㎡(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分别增加500元/㎡)。
(二)产权置换:
选择产权置换的被征收人,参与选择产权置换的住宅房屋合法面积补偿标准,参照货币补偿标准予以上浮15%作为奖励。
1、置换原则:每户结合搬迁房屋合法面积给予安置,国有土地选择产权置换的,每平方米增加500元。
2、置换房源:盛景花苑。
3、置换方式:采用合法面积拆一补一,互找差价的方式进行置换。
4、结算方式: 被搬迁房屋,合法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等同部分,实行互找差价,盛景花苑现房基价2780元/㎡(国有土地每平方米增加500元,安置房楼层差价根据结构另算)。上述所有安置房安置面积超出搬迁合法面积1-20平方米的,在安置房基价基础上(楼层差价根据安置房结构另算)每平方米均增加200元;20以上至40平方米按 4500元/㎡计算;每户最多不超过合法面积40平方米。
5、过渡费结算: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,按照10元/㎡/月为标准,签订协议时一次性支付6个月过渡费。
七、各类补助标准:
(一)装饰装潢打包按合法面积380元/㎡给予补偿,室外补偿物按照徐政规[2023]11号《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文件给予补偿。
(二)搬迁补助:按合法面积25元/㎡给予补助。
(三)违章建筑补助:违章建筑根据建筑结构及在规定时间内签约并交付房屋的,可给予不超过600元/㎡的材料费。
(四)误工费:1000元/户。
八、“住改非”性质房屋的认定:
(一)“住改非”房屋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合法建筑面积;
2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或纳税记录。
(二)“住改非”房屋补偿标准:根据经营年限,一年以内不予补偿,1-2年100元/㎡、2-5年150元/㎡、5-8年200元/㎡、8-10年300 元/㎡、10年以上500元/㎡的标准予以支付营业损失,“住改非”面积按一层经营面积认定、二层及以上均认定为住房。住宅用房出租(借)供他人非住宅使用的,对承租(借)人不予安置、补偿。
九、搬迁奖励方式:
对主动配合搬迁工作的被搬迁人的合法住宅给予提前搬迁奖励。
(一)在搬迁公告发布后正式启动之日起1-10日内签约并按约定期限搬离的,按合法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元,逾期不予奖励。
(二)规定期限内签约并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每户另奖励10000 元。
十、其它事项:
(一)房屋搬迁确定后,在搬迁范围内不得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:
1、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房屋;
2、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;
3、房屋租赁和抵押;
4、装饰装修房屋;
5、以被搬迁房屋为注册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;
6、其他不当增加征收补偿费的行为。
(二)搬迁户在搬迁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,由搬迁实施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,按照搬迁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,并在房屋搬迁范围内予以公告。
(三)搬迁户对补偿决定不服的,可以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搬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十一、违法面积认定: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界定、公示。
十二、此方案由临沭北路道路改造地块搬迁指挥部负责解释。
2025年5月9日